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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要求

时间:2024-09-16 10:00:56

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要求 

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建设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:

1. 防火设计:室内停放充电场所必须能够独立设置防火分区,并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防火隔墙和楼梯间、疏散走道、安全出口等建筑物的其他部位进行防火分隔。室外停放充电场所,则应设置在与其他建筑物防火间隔超过6米之处,老旧住宅小区防火间隔可适当放宽至不低于4米。

2. 消防设施:充电设施场所应配备安全可靠的消防设施和灭火装置,包括室内消防栓、灭火器、独立烟感报警器等。每个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500平方米,防烟分区不能跨越防火分区。

3. 安全距离: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宜单独设置在室外,须与其它建筑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,相邻一侧居住建筑外墙上不得开设门窗洞口。

4. 不影响消防设施: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设置地点不得占用小区防火间隔、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,不能妨碍消防车操作,也不得影响消防通车道及室外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使用。

5. 充电装置功能:所有的充电装置都应具备定时充电、自动断电、过载保护、短路保护和漏电保护等功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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